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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个体营业执照注销
在中山市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,需按照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及相关市场监管规定进行。以下是系统、全面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:
一、注销前提条件
1、个体工商户已停止经营活动;
2、已结清税款、缴销发票(如涉及);
3、无未办结的行政处罚、诉讼或债务纠纷;
4、营业执照正副本齐全(遗失需登报声明)。
二、所需材料
1、《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可现场领取或在“广东省政务服务网”下载);
2、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原件;
4、如委托他人办理,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;
5、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(部分地区已实现“税务注销信息共享”,无需单独提交,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所)。
三、办理流程
1、税务注销(如适用):
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税手续,取得《清税证明》。目前广东推行“一网通办”,部分简易注销情形可免于单独办理税务注销。
2、提交注销申请:
线上办理:登录“广东省政务服务网”(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),选择“中山市” → 搜索“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” →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。
线下办理:前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镇街市场监管所(原工商所)窗口提交纸质材料。
3、审核与核准:
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后,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,一般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4、领取注销通知书:
审核通过后,发放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,营业执照正式注销。
四、注意事项
若营业执照遗失,需先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,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作废公告,再申请注销。
未按时年报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个体户,需先补报年报、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后再办理注销。
中山市已推行“简易注销”改革,对无债权债务、未开业或无税务登记的个体户,可适用简易程序,流程更便捷。
五、咨询方式
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:http://scjgj.zs.gov.cn/
政务服务热线:0760-12345
各镇街市场监管所地址及电话可通过“粤省事”小程序或“中山市场监管”微信公众号查询。
建议办理前先拨打12345或前往属地市场监管所确认最新要求,以确保顺利注销。
🕐 2026-04-11 13:06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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