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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牛墩镇简易注销
以下是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企业简易注销的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,供参考:
一、适用对象
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展经营活动、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毕的以下市场主体:
有限责任公司(含外商投资企业)
个体工商户
农民专业合作社
非公司企业法人
个人独资企业
不适用情形:
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;
涉及未结清清偿费用、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用、法定补偿金、税款及滞纳金、罚款;
存在股权(投资权益)被冻结、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;
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、司法协助等措施;
其他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情形。
二、简易注销流程
1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
登录系统: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”(http://gd.gsxt.gov.cn)填报简易注销信息。
填报内容:提交《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(全体投资人签署),并公示20日。
公告要求:公告期内,任何利害关系人、政府部门可提出异议。
2、提交注销登记材料
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,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望牛墩分局提交以下材料:
《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加盖公章);
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(原件);
营业执照正、副本(原件);
其他材料: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交《委托书》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3、领取注销通知书
材料审核通过后,领取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,完成工商注销。
三、税务注销(并联办理)
根据“一网通办”要求,企业可同步办理税务注销:
1、清税证明: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《清税申报表》,税务部门即时办结(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单独办理)。
2、简易税务注销条件:
未办理涉税事宜或未领用发票、无欠税及罚款;
注销前已缴销发票并结清税款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1、公告异议:若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,需通过普通注销程序处理。
2、信用惩戒:提交虚假承诺的,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恢复企业存续状态,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。
3、办理地点:
线上:广东省政务服务网(东莞专区)或“粤商通”APP;
线下: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望牛墩分局(地址: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3号)。
五、咨询方式
电话: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望牛墩分局(0769-88513333);
线上:登录“东莞市场监管”微信公众号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查询。
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确认材料细节,以确保流程顺利。
🕐 2026-05-30 06:16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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